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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理论前沿
中国体育治理逻辑的转型与创新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任 海

  四、“共建共治共享”体育治理的五个支点

  从理论上阐明什么是体育治理逻辑,探究中国体育治理逻辑的独特性,诊断“政府驱动”体育治理逻辑的历史合理性及其现实困境,进而提出转向“共建共治共享”体育治理逻辑的必要性,对于我们在一个大的时空背景和宏观的学理层面探讨中国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十分必要的。但这还不足以回答中国体育治理现代化当如何进行的实践问题。将“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逻辑应用于我国体育治理实践,需要紧扣五个关键性的支撑点,让“共建共治共享”有所依托。

  (一)身体素养:“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支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时代,我国体育的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身体素养”(physical literacy)是基于人自身发展提出的一个极具内生性、关联性和包容性的重要理念,意为“为了生活而重视并承担参与身体活动的责任所需要的动机、信心、身体能力及知识与理解。”它以人为本,基于具身认知观,紧扣人与生活的关系,赋予身体活动以新的意义,从而超越了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等不同体育形态的界限,也超越了体育与非体育的身体活动的界限,各种体育要素及支撑要素因此得以整合,这就为包括体育在内的各种身体活动的共生关系提供了学理基础,为体育生活化铺平了道路。这一理念不仅推动了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高水平竞技运动等体育实践层面的改革,也推动了体育理论、体制机制、支撑系统等观念和制度层面的改革。更为重要的是,它为体育各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确立了一个整体性的方向,为体育相关的各种组织和个体提供了共同努力的依据。这一理念在基础的观念层面统合了体育“共建共治共享”的各主体的认知,为它们相互协同的体育治理奠定了学理性的基石。

  (二)生活体育文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精神支撑

  近年来,关于对体育治理的研究已有不少,但少有论及体育治理与体育文化的关系。文化涉及价值、制度等与治理相关的重要内容。但是,长期以来,文化与体育治理的重要关系,在体育治理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却多为人们所忽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文化与治理关系这一论述十分深刻而准确。

  没有体育文化的深厚支撑,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无法完成的。这是因为体育文化的核心由精神层面的体育观念、体育认知、体育意识等重要元素构成,以其无所不在的影响力左右着体育治理体系的建构与运作。今天,中国体育改革进入深水区,不仅是指其错综复杂的体制机制改革及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也意味着改革已经深入观念和认知层次,体育文化的滞后对体育治理的制约是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体育治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均折射出体育文化的困惑。今天,中国体育要走出发展瓶颈,需要紧扣时代变化,重塑体育文化,发挥其对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新的体育文化是紧扣生活建构的,称为“生活体育文化”。它以体育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关系为共有平台,统合体育内外各相关方,聚焦人的发展,以体育的生活意义之网为依据,横向勾连,纵向贯通,建立起目标明确、包容广泛的体育制度之网。相关各方因此得以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同心同德,为“共建共治共享”提供精神形态的深厚支撑。

  (三)基层体育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支撑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体育发展的动力源是政府,政府通过计划指令调拨资源,启动各种体育计划,通过单位,将政府的体育意志、资源传递到亿万普通百姓。单位是中国体育的细胞。无数单位连接起来,构成中国体育发达的根系。改革开放40多年来,体育生存发展的土壤已全然改观,社会的体育需求及满足这些需求的条件也发生深刻变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单位制的解体,导致我国体育体系基础迅速“去组织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的体育需求多样化,体育主体多元化、利益差异化的势头日趋强劲。体育治理不再是由上而下的单维单向,而越来越呈现为上下左右多种维度、多种向度的相互协同。与之相应的是体育资源投入开始发生具有重大意义的变化,来自社会和市场的力量越来越引人注目,表现为草根层次的社会体育组织大量涌现,营利或半营利的商业体育机构遍地开花。然而,因制度障碍、自身能力等因素所限,草根组织多不稳定,自生自灭,难成气候。中国体育正面临一个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发展环境。在单位制的退隐导致体育去组织化的同时,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崛起并没有带来“再组织化”的自然出现。体育体系底端处于碎片化的状态,无组织的或低组织的体育活动成为体育的主流。体育发展和治理失去基层组织依托,关系亿万民众切身利益的基层体育趋向无组织状态。中国体育今天面临的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基层体育组织缺失有关。构建雄厚的基层体育基础,是今天中国体育迫在眉睫的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个判断也符合我国体育的现实状态。新时代,中国体育的发展动力正由政府驱动的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的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以组织化的草根体育填补单位体育衰落后的空白,重建体育根系,对中国体育的发展和治理具有战略意义。这也符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不仅如此,基层体育治理与体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直接关系。体育治理体系是否有“共建共治共享”之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基层体育治理关乎亿万人,是其最重要的检验平台。也只有在这一实践中才能形成切实可行的“接地气”体育治理体系。此外,实践出真知,困难增才干,参与治理的各方人士只有在基层体育的治理实践中,在解决繁杂实践问题的过程中,才能深切地体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真谛,领悟其所要求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和归属意识,不断提高其参与治理的本领。基层体育治理既是我国体育治理实践的起点,也是培养人才、提高能力的课堂。

  (四)法治思维:“共建共治共享”的规则支撑

  在体育治理的主体多元化,涉及的利益多样化的复杂格局中,要实现对体育的有效治理,政府需要简政放权,由全能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社会和市场则需要赋权和赋能,以承担起其应发挥的作用。然而,由于“权利和权力都有自我扩张的愿望与能力,都可能因为对利益的过度追求而丧失理性”,进而危及体育治理中各方相互协同。这就需要各方有一个共同的思维架构,既维护它们各自应有的责权利,又防止它们超出应有的界限,从而为“共建共治共享”提供行为规范,这就是法治思维的作用。法治思维是追求公平,保护权利,受规范和程序约束的理性思维。在我国,体育及与体育相关的法律不多,发挥作用的主要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体育治理的法治思维应取其广义,用之于与体育有关的各种规范。参与体育治理的各个主体有知情权、参与权、利益诉求权,通过充分协商来制定法规。法规一旦制定,各方就要秉承法律至上的契约精神,尽责尽力,履行承诺。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思维就是规范思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体育正处于转型发展、持续改革的过程中,既迫切需要破除旧的不合理的规范,又迫切需要新规范的支撑;既不能因规范束缚改革,又不能因无规范使改革失序。既要破,又要立,这就给实际操作带来两难的困惑。此时,对法治思维的强调,而不是对具体法规的强调,就更显得重要。只有坚持这种追求公平,保护权利,受规范和程序约束的理性思维,才能使我们知道旧规范当如何破除,新规范当如何确立。法治思维是促使中国体育最终走上“以法治体”道路的定向器,也是体育“共建共治共享”逻辑须臾不可离开的基石。

  (五)信息技术:“共建共治共享”的工具支撑

  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手机网民规模达8.9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3%。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10亿, 占网民整体的78.6%;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07亿,占手机网民的78.9%;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6.94亿,占网民整体的76.8%。中国正在迅速进入以网络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时代。信息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关联,不仅有人与人的关联,人与物的关联,而且有物与物的关联。关联必然会打破封闭,走向开放。这不仅有助于克服许多体育管理者封闭的小农意识,而且为突破条块分割的系统界限和部门界限提供了技术路径。不仅如此,伴随信息技术升级与普及的是各主体平等意识的增强和协商民主实践机制的建构,体育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的主体性得到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相互间频繁而有效的沟通有了依托。既有的政府驱动的线性的、自上而下的管理过程,为多元交互的,非线性的、去中心化的体育治理过程所取代。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治理过程有效性、治理纠偏的及时性大为提高。

  五、结论

  (一)体育治理改革的关键是治理逻辑的转换

  体育治理逻辑是用于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它为多主体的体育治理提供共识基础、制度依据和行为准则,以保证体育治理体系的完整性及制度和行为的一致性。在西方发达国家,通用的是社会自治的体育治理逻辑。而我国则因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路径和自己的国情,其体育治理逻辑是“以政府推动体育发展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即“政府驱动”。这一逻辑有力地支撑了我国赶超型体育的发展。随着中国社会和体育的转型发展,“政府驱动”逻辑已失去其合理性,需要将其转换为新的体育治理逻辑,即“以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以支撑体育发展方式转向“可持续发展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完成体育治理体系的生成性更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在探索中创新和发展,呈现出鲜明的生成性,“共建共治共享” 将体育治理的各环节,从起点的共建,到过程的共治,再到终点的共享,相互衔接,互为前提,循环往复,使体育治理成为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具有鲜明的生成性。以生成性的体育治理逻辑,构建生成性的体育治理体系,进而支撑中国体育生成性的发展。既是今天中国体育治理改革的需要,也是今天中国体育发展的需要。

  (三)突出重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体系

  身体素养、生活体育文化、基层体育治理、法治思维和信息技术为体育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统合性的理念、凝聚性的文化、发展性的动力、保障性的规范和操作性的工具。有了这五个关键性的支点,“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就有了进一步整体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的基础。这五个要素也都具有生成性的特点,可为体育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持续提供支撑。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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