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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体育产业
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亟待完善

  本报记者 王 辉文/图

  “我办卡的健身房老板跑路了。”在四川成都工作生活的小齐,去年10月,在住家附近的健身房办了一张两年卡,使用了10多次后,天气逐渐转冷,小齐没再去健身房。等到今年春节后想去健身,发现人去楼空,健身房工作人员已失联。

  “健身房跑路”、“退卡纠纷”一直是体育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健身房预付费模式暴露出的较大风险问题,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近期,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就健身房预付费模式相继出台监管措施,维护体育消费者权益,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北京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市正在推行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明确了体育健身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细化了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障措施,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解除、退费方式、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约定。同时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值得一提的是,健身消费市场在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预付费模式的同时,市场服务主体——健身企业更需自身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可喜的是,针对预付费形式,一些健身企业已经率先做出改变,如按次购买团操课的超级猩猩,按月购买健身卡的乐刻、光猪圈,以及按包月方式购买私教服务的健萌,都打破了传统的年卡预付费模式。一方面降低消费门槛、扩大了消费者群体;另一方面也提供了灵活的购买选择,将消费者因为预付而权益受损的风险降低。

  “我们自主推出‘7天全额退、30天无理由’的社会承诺,并承诺25日完成退款,体现了对于自身服务水平与客户满意的信心。”健萌人才战略总经理刘易斯认为,提高服务水平、帮助用户养成运动习惯是健身场馆长期需要突破的难点,只有如此,行业才能进入良性循环,企业、消费者才能都获益。

  众所周知,相对于健身房这样的高频体育消费领域,非高频体育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度可能会更大。就此问题,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裕雄认为,高频体育消费往往会有固定的消费场所和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便于事前、事中和事后核查监管。而非高频的体育消费,例如越野赛事、路跑赛事等,对于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难度更大,主要原因是由于没有固定的消费场所,并且服务是一次性交付,对于服务供给的质量是否达到约定的标准很难核查。

  王裕雄认为,未来在体育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要高度重视包括非高频的、特别是户外运动消费领域的权益保护,要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和消费者教育等多个方面着手构建和织牢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特别要重视从消费服务的角度来构建和完善各类参与性的赛事组织标准,将赛事参与者的体验纳入到评价范围。例如在对赛事进行评级时,原来我们可能更注重从赛事本身的角度来评级,例如规模、是否有高水平的国外参赛选手等,但实际上随着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这些参与性赛事作为消费服务产品的色彩越来越浓,因此有必要在评级过程中加强对赛事参与者的消费体验评估。”王裕雄说。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今,中国体育产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体育消费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面对来自产品创新、风险防控、客户体验等多方面的挑战,体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亟待完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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